“经营主体增长”与当地维吾尔人利益的现实落差
——对“新疆经营主体活力迸发”报道的进一步反思
天山网8号发布题为《数说“新”变化丨新设39.95万户 新疆经营主体活力迸发》的视频报道,以统计数据为核心,强调2025年新疆新登记经营主体数量达到39.95万户,同比增长12.05%,并据此得出“经营主体活力增强、发展前景向好”的判断。然而,如果将视角从宏观数据转向基层社会,尤其是对当地维吾尔人群体的现实处境进行对照,就会发现,这种“增长叙事”与他们的实际利益之间,仍存在不容忽视的落差。
来源:https://www.ts.cn/xwzx/jjxw/202601/t20260107_32424970.shtml
一、经营主体数量增长,并不等同于当地维吾尔人受益增加
新闻默认了一个逻辑前提:
经营主体增长 → 经济向好 → 群众受益
但这一链条在现实中并不自动成立。
关键问题在于:
● 新设经营主体中,有多少是由当地维吾尔人创办或控股的?
● 有多少是外来资本、跨区域企业、或政策驱动型注册?
● 维吾尔人更多是作为经营者、管理者,还是仅仅作为低端劳动力被吸纳?
如果只是“注册地在新疆”,却资本、决策权、利润分配都不在本地民族群众手中,那么所谓“主体增长”,对维吾尔人而言,更多只是一个统计概念。
二、就业“被吸纳”,不等于发展“被共享”
即便部分经营主体确实带来了就业,也需要进一步区分就业质量:
● 是否集中在 低工资、低保障、替代性强 的岗位?
● 是否存在语言、文化、技能门槛,使维吾尔人难以进入管理和技术岗位?
● 是否形成稳定、可持续的职业路径,而不是临时性、被动式用工?
如果增长的只是“岗位数量”,却没有改善收入水平、职业尊严和社会流动空间,那对当地维吾尔人来说,这种“发展”依然是边缘化的。
三、小微个体的真实生存状况被忽略
新闻强调“新设”,却回避了“能活多久”的问题。
现实中,不少维吾尔人经营的:
● 小餐馆
● 传统手工业
● 个体商铺
面临的是:
● 房租、原材料、合规成本持续上升
● 市场竞争加剧
● 融资和信息渠道不畅
如果一边是数字层面的“新增主体”,另一边却是本地小微经营者频繁退出市场,那么这种增长对维吾尔人而言,甚至可能是“被挤压式增长”。
四、报道完全缺席民族维度,是一种选择性的“看不见”
值得注意的是,这篇新闻:
● 没有任何维吾尔经营者的声音
● 没有提及民族结构、城乡差异
● 没有讨论不同群体在市场中的起点差距
这种“去差异化”的叙述方式,看似中性,实则掩盖了结构性不平等。当经济数据被抽象成“总体向好”,具体人群的处境就被模糊甚至消失了。
五、真正值得回答的问题是:增长是否改变了他们的处境?
对当地维吾尔人来说,更重要的问题不是:
“新疆新增了多少经营主体?”
而是:
● 我的收入是否更稳定?
● 我是否更容易成为经营者而不是被雇佣者?
● 我的语言、文化和社会背景是否不再成为进入市场的障碍?
如果这些问题没有改善,那么再亮眼的统计数据,也难以说明“发展成果正在被公平分享”。
结语
这篇新闻的问题,不在于数据本身,而在于把宏观增长当作普遍福祉。当报道回避“谁在受益、谁被边缘化”时,它就从经济新闻,滑向了单向度的宣传叙事。
真正有价值的报道,应该敢于追问:
在这些新增的39.95万户经营主体背后,当地维吾尔人,究竟处在什么位置?